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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8级研究生开学典礼和雁塔校区图书馆改造开馆仪式的通知

  • 发布:2018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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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现将2018级研究生开学典礼、雁塔校区图书馆改造开馆仪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研究生开学典礼:9月12日(周三)上午9∶00,雁塔校区田径场;

(二)雁塔校区图书馆改造开馆仪式:9月12日(周三)上午10∶00,雁塔校区图书馆正门;

二、参会人员

(一)研究生开学典礼

1.有关校领导、校学术委员会主席;

2.各专业研究生导师组组长;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政负责人;

4.党政办、宣传部、学工部、校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人;

5.全体研究生辅导员;

6.2018级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雁塔校区图书馆改造开馆仪式

1.有关校领导、校学术委员会主席;

2.党政办、宣传部、学工部、研究生院、科研处、后勤保障处、财务处、国资处、保卫处、培训中心、离退休管理处、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负责人。

3.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

4.离退休教师代表、图书馆离退休职工代表。

三、有关要求

1.研究生开学典礼由研究生院负责,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协助组织本单位2018级研究生提前30分钟进入会场并在指定区域就坐。

2.雁塔校区图书馆改造开馆仪式由图书馆负责,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场。

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