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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我校教师2019年度赴国(境)外进行短期访学的通知

  • 发布: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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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及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根据我校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需要,我校自2017年起实施单位公派出国(境)访学项目,截止目前为止已经派出25名教师赴国(境)外进行访学,派出教师在教学及科研水平上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留学效益明显。

根据我校2019年度单位公派计划,现将选派地区、选派名额、选拔条件等通知如下:

一 国外:选派5名教师

根据我校与美国福特海斯州立大学签署教师交流协议,2019年我校将选派5名教师于2019年春季学期前往美国进行访学,访学内容以旁听专业课程、专业讲座、参与学术交流、自行研修等内容相结合。对方免除研修费用,并给予食宿上的部分补助。学校承担访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性往返旅费。根据美国福特海斯州立大学优势专业情况,现拟选派经济学/理财/会计、管理学、政治学、刑事法与公共安全、传媒学等学科优秀青年教师。具体选拔条件如下:

1 博士以上学历,讲师以上职称;

2 45周岁以下 (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3 语言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并获高级班结业证书;

(5)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6) 英语四(六)级证书,具有一定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使用英语进行较好的专业沟通。

4 近五年内没有国(境)访外访问学者经历;

5 需要有在研项目,且在研项目与赴境外研修内容一致。

请相关学院严格按条件选拔3名候选人,于2018年12月3日之前将学院推荐公函(附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教师本人简历并研修计划、语言证书等材料报国际处。国际处及美方将进行遴选,确定最终选派教师名单。

二 港澳台地区: 选派8名教师

预选派8名教师于2019年春季或秋季学期赴港澳台地区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研修访学,学校承担访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性往返旅费。拟选派法学、哲学、管理学、新闻学等学科优秀教师。具体选拔条件如下:

1 硕士以上学历、讲师以上职称;

2 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3 近五年内没有国(境)访外访问学者经历;

4 教师本人可联系到(国)境外接收院校者优先派出;

5 需要有在研项目,且在研项目与赴境外研修内容一致。

请各学院推荐1名教师,于2018年12月7日之前将教师本人申请报告(务必附个人简历、欲访学地区及期限)及学院推荐公函(附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进行评估后确定最终选派人员。

本通知纸质及电子版文件已经下发各相关学院,请各学院务必及时上报遴选名单。

联系人: 王梦琳

电话: 8818251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