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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补选的通知

  • 发布: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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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通知,我校现开展补选2019年上半年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我校将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审核”原则推选教师和学生,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和学生详阅通知及附件,并向所属单位和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进行报名,并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详见附件1,2019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岗位补招信息表

二、报名对象

我校2019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回国志愿者。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成绩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三、报名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欧美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 年龄原则上在22-50周岁之间;

6. 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满足国别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程序

1. 12月20日-24日 满足报名条件的教师和学生将学历学位证书(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所在学院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所在单位开具政审证明,同时撰写个人申请书,内容包括个人专业学术背景、业务素质能力、出国教学目的、计划出国时长、大致教学计划、回国教学应用等,字数不限,提交所在单位,单位研究并经负责人签名同意并盖章后,将政审证明及个人申请书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 12月24日-12月27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请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指导相关教师和学生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vct.hanban.org,进行网报。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并在线提交,纸质版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3. 12月27日-29日 网报后申报人员将相关纸质版材料提交学校国际交流处。学校于2019年 1 月 3日之前统一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

注:

1. 2019年上半年赴任志愿者岗位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9日期间报名。

五、选拔

经汉办审核通过的报名者将确定为志愿者候选人,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选拔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半年内只能参加一次考试。

2019年上半年赴任志愿者岗位考试时间预计将在2019年1月17-18日进行。

六、培训、录取

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汉办根据外方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志愿者录取名单。

七、派出

志愿者派出时间根据各岗位具体要求确定,任期通常为一学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派出前,由推荐学校或所属教育厅(教委)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八、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九、管理措施

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中请志愿者资格。

附件1. 2019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岗位补招信息表

项目联系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梁茵

联系电话:029-88182508

地址: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b417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