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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修订《学院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和《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问答

  • 发布:2019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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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学院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问答

为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优化考核方式,切实推进校院两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各学院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突出学院办学主体地位,落实对学院的目标管理,学校对学院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经2019年3月15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为了便于各学院贯彻落实《西北政法大学学院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文件精神,人事处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1.问:修订完善《指标体系》的目的是什么?

答:《指标体系》是从学科建设、本科教学、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学生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党建与思政、日常管理等八个方面对考核指标进行了细化。结合2018年底对学院的考核,原设考核指标体系过于繁琐,部分指标操作性不强,因此,以精简优化指标、避免相互交叉、客观公正及便于操作为原则,对《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完善。

2.问:《指标体系》都做了哪些修改?

答:修订前的《指标体系》二级指标67个、得分点156个,修订后的《指标体系》二级指标37个、得分点95个,主要把重复交叉的得分点、可操作性差的得分点进行了精简, 仅保留了满足事业发展要求的核心指标和学科攻坚提升需要的重要指标和得分点,并修订了部分得分点的分值。

二、关于《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问答

经2019年3月15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学校于近期印发了《西北政法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为便于各单位贯彻落实《办法》文件要求,人事处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1.问:本次修订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西北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支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加强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师职务评审,根据年度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人事处修订了《西北政法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2.问:修订后的《办法》主要变化是有哪些?

答: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教师教学的要求,本次修订增加了对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在教学竞赛中获奖的认定;针对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按照中省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对评审条件中科研要求做了适当调整,同时增加了对素质能力大赛获奖的认定,明确了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在评审中单列计划、单独评审。此外,文件还修订了其他部分内容。

3.问:修订后的《办法》在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积极的作用?

答:进一步引导教师重视教学工作,使教师更加关注、积极参与相关教学比赛;促进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