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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别社会机构冒用我校名义违规开展教育培训的严正声明

  • 发布:2023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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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发现“律师之家(北京)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羊坊路18号光耀东方大厦N座7层708室冒名设立“西北政法大学招生处”,发放招生简章,违规举办“中国高级律师研修班”。此举误导公众,严重侵犯了西北政法大学的合法权益。在此,我校郑重声明:

一、我校从未与“律师之家(北京)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亦未在校外设立西北政法大学招生处,其所谓的“西北政法大学招生处”工作人员均不是我校员工,其以西北政法大学名义开展的任何活动,均与西北政法大学无关。

二、正告各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我校将采取一切法律手段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三、提醒单位和个人,如遇以西北政法大学名义联络相关教育培训事宜,请先确认其身份和活动的真实性。如遇可疑情况,请与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核实。(电话:029-85388875)

四、对以上侵权行为,我校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西北政法大学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