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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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学院(公共安全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 发布:2022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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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下午,公安学院(公共安全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学院党委书记李永宁主持会议。


会议集中观看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的新闻报道,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及10月25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要求。

会议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院上下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其主题和内涵。学院党委和各党支部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为指导,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制定系统学习计划,确保学习教育多形式、全覆盖;各教研室和全体学工干部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思政教育和课程思政的重要内容,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着力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面准确地开展各类学习教育宣传,牢牢把握宣传引导的主动权;恪守伟大建党精神,全体师生要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和勇于变革、自强不息的工作学习态度,切实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果转化为推动学院事业发展新局面的生动实践。

【供稿:公安学院(公共安全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