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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荣:“士以弘道”是我不变的追求

  • 发布: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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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荣,男,汉族,1965年4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校长助理,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先后入选中组部“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和陕西省“三秦学者”,被授予“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2021年荣获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是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我们都在努力奔跑,我们都要勇敢追求梦想。”汪世荣老师正是这样一位用实际行动说话的“追梦人”。从教30余年来,尽管汪世荣老师赢得荣誉和奖章无数,但他始终以学者的坚守、师者的温度践行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和服务社会的初心使命。

谆谆教诲,循循善诱

1990年,汪世荣老师读研究生三年级时,法律史学家方克勤教授带他一起给本科生上课,从这时开始,他找寻到了自己一生的坚守。“选择教学岗位,选择韦伯所说的‘以学术为志业’,离不开老师们的精心教诲,是他们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充满了深切的敬意和发自内心的认同。”

成为一名受学生欢迎、对学生有助益的老师,一直是汪世荣老师的追求。为此,他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增强知识储备,力求成为一名“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传道授业解惑”的优秀师者。在课堂上,汪世荣老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他特别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了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思考能力,经常采取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例如课堂问答、案例学习,鼓励学生提出问题。他说:“学生一开始可能不习惯主动提出问题,那么我先向学生提出问题,让他们回答。学生发现回答老师提出的这些问题对自己的学习有启发、有帮助,就会积极主动地提出问题,进而思考如何回答和解决这些问题。”

他常建议学生们多读书,尤其多读纸质书,从而培养内在的大坚定大执着,“胜寸心者胜苍穹”,面临生活的挑战才不会彷徨不定,能够以其所学,服务社会。

汪世荣老师在教学领域耕耘不辍,不断总结其中经验,成果颇丰。由他主持完成的《构建诊所式教育“西北模式”培养学生法律专业能力和素质》2014年获得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主持完成的团队教学成果《融惯知识、能力和职业伦理的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改革》荣获2017年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不仅如此,汪世荣老师文字功底也十分坚实,主编有《中国法制史》《有效的法学实践教育》等教材。

深究学问,琢磨文章

汪世荣老师在深厚的传统法研究基础上,接续西北政法大学革命根据地法制研究的红色传统,立足当代实践,探索“枫桥经验”“人民调解”等中国话语的最新实践,在陕甘宁边区法制、马锡五审判方式、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等领域进行开拓性研究,形成了标志性的重要研究成果。

汪世荣老师研究“枫桥经验”始于2005年,那时他担任校科研处处长,受诸暨市人民政府委托主持横向科研合作项目《“枫桥经验”与法制建设》。他强调田野调查和档案文献相结合,将扎实二字践行在科研的方方面面。2008年他主编的专著《“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这本书印刷1万多册,很快售罄,成为“枫桥经验”研究领域引证最多的专著,他是国内最早将“枫桥经验”概括总结为“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的学者。201810月,由他担任首席专家的陕西省“三秦学者”西北政法大学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研究创新团队,通过扎实、深入、长期持续的调研,在法律出版社推出“枫桥经验”系列研究三本专著:《“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证研究》、《人民调解的“枫桥经验”》、《“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第2版)》。三本书在全国政法系统受到重视,被“枫桥经验”陈列馆悉数收藏、展出。汪世荣老师是全国第一个在权威期刊《中国法学》发表“枫桥经验”主题论文的学者,该论文被新华文摘2019年第7期法学栏目全文转载。

“实践出真知”,这是汪世荣老师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从教二十五年来,汪世荣老师始终埋头苦干,潜心钻研,砥砺前行。他始终知道自己的研究应与中国实际问题相结合,为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献计献策。所以他俯下身来,潜心整理司法档案,长期坚持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研,总结和提炼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探索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路径,有针对性的指导政法部门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的相关内容,研究成果有力指导了司法实践。

兼济天下,服务社会

“研究者不是旁观者,应当是参与者,是推动社会建设的行动者、践行者。”汪世荣老师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始终坚持深耕于司法改革、社会治理、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实践领域,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真学问、解决真问题。

2017年5月,汪世荣老师入选中央政法委“双千计划”,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分管基层法院的指导工作。他关于人民调解的意见和建议被司法部在人民调解制度改革中吸纳,他也被司法部遴选为第二批全国人民调解专家。

在研究“枫桥经验”过程中,为获取第一手详实资料,他带领团队深入法院、派出法庭、居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基层一线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现场观摩、查阅档案资料等,开展调研百余场。

汪世荣老师扎根三秦大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运用,先后带领团队为延安市委政法委编制十四五规划提供智库支持,指导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枫桥经验”实践,总结凝练西安市蓝田县公安局“枫桥+乡约”警务模式、铜川市王益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红旗经验等等。

他主编的干部培训教材被纳入陕西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系列教材,主持的课程和案例分别被陕西省委组织部评选为精品课程和优秀案例。他以深厚的法律学养和卓著的实践成果,先后荣获全国人民调解专家、陕西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陕西省十大法治人物等多项荣誉称号。

弦歌不辍,薪火相传

《礼记·学记》说:“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汪世荣老师先后荣获了 “全国优秀教师”“第二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陕西省优秀教师”“第二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

汪世荣老师重视教学和科研团队建设,经常和青年教师交流,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鼓励青年教师身体力行,积极参与、推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他经常给年轻教师说:“我们整天给学生讲公平正义、依法办事,如果自己都不做出表率,怎么能服人,怎么教书育人?”

他倡导并主持西北政法大学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构建的诊所式教育“西北模式”享誉全国,他出版有《有效的法学实践教育》等法学教育专著和十余篇教改论文。他开展融贯知识、能力和职业伦理的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依托“枫桥经验”研究,面向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培养高素质法科研究生。近年来,他主持的团队相继获得2014年陕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017年陕西省教学成果二等奖,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作为全国优秀教师,汪世荣老师始终认为人才培养是大学的核心使命,探索、改进教学方法,更新、完善教学理念,应该成为每一位教师的终身追求。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应永远对知识有所渴求,不断地充实自身,“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正如《礼记·学记》云:“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对汪世荣老师来说,教书育人不仅是一种知识的传承,更多的是从中汲取新的心得与体会。寓学于教,道亦在其中矣。

“大学的职责有三:教书育人,服务社会,学术研究。”从教30余年来,汪世荣老师崇尚“士以弘道”的价值追求,多年来孜孜以求,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积极引领学术发展,支撑和服务社会发展。守正笃实,久久为功。

(供稿: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