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在雁塔校区组织召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研讨会。副校长张荣刚出席会议,研究生院、高等教育研究所负责同志以及各法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负责人、导师代表、法硕学院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法硕学院党委书记张学龙主持。
张学龙介绍了本次会议召开的背景和必要性,表示此次培养模式改革是结合全面依法治国对高素质卓越法治人才需求的改革,是培养“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法治人才的改革,希望通过培养模式改革能够全面推动我校“法律硕士”向“法治硕士”转型,构建法律硕士培养新模式。他从改革思路、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研究领域、导师配置、社会实践与专业实习、学位论文等方面进行了逐一说明。
会上,各法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负责人、与会专家和其他参会人员就培养模式和培养特色进行了充分研讨,并从课程模块设置、法治实践研究领域、导师团队建设与管理、培养质量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还就课程设置及开设、学生管理、学位论文标准和专业实习等环节如何进一步优化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研究生院院长孙昊亮从如何夯实导师责任、如何进行课程建设,以及推行“双导师制”、培养模式改革的条件保障等方面给出了宏观性的指导意见。
张荣刚肯定了法硕学院在此次改革工作中做出的努力,他指出,本次会议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题研讨会,是提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会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要符合国家法治建设对法治人才的需求,要结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专业背景,形成分类化、多样化的培养模式。他要求加快制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制定学位论文模板,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际需求为导向拟定研究领域。
会后,法硕学院将根据此次研讨会上的意见和建议,再次修改完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使改革方案更具科学性、特色性和实操性,积极推进改革,加快构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模式,推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高品质发展,形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西北特色”和“西北模式”。(供稿:法律硕士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