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我校召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座谈会,副校长常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研究生院院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玺主持。

常安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通过的宪法性法律,是我国民族事务治理的重要基本法,是一部全面规定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综合性法律,促进性立法是其典型特色。学校长期以来,为西北地区国家安全与稳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整合校内多学科力量形成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保障的稳定研究团队,在法治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基本理论、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西北地区国家安全、涉民族人权外宣等方面成果突出;希望以学习、宣传、研究《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契机,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资政建言等方面为国家做出更多西法大人的贡献。
常安带领参会人员集中领学《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条款与立法精神,系统解读法律出台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与实践要求,特别是结合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包括局部创新与可能性,进行了全面而重要的讲解。参会人员结合自身教学科研、学习生活与工作实际,围绕法治引领民族团结、深化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实践等主题逐一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高校作为育人阵地,更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
(供稿:西北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 撰稿:刘贝贝 审核: 陈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