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学工系统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2020年02月04日
  • 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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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连日来,我校学工系统全体干部力同心、众志成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快速响应,全面部署。疫情发生后,学工部高度重视,快速响应,通过QQ、微信群等方式积极传达中省及学校相关要求,传达孙国华书记和杨宗科校长在学校疫情防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及时安排相关工作。全体学工干部自觉牺牲假期,迅速投入到“战斗”中。根据学校工作方案,学工部牵头成立了学生管理组,下设“宣传教育、信息统计、重点学生管控、返校筹备”四个小组,明确了人员构成和工作职责,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细致摸排,精准施策。为摸清学生状况、尤其是湖北(武汉)籍学生情况,从124日(大年三十)开始,学工系统实行严格的学生信息日报制和“零报告”制度。全体学工干部冲锋在前、认真履职,对学生进行了全覆盖细致摸排,迅速摸清了湖北籍和武汉籍、近期出入或经停湖北以及与湖北人员接触等学生底数,将其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做到一人一册,每日一对一联络关心指导。对于假期留校学生,值班人员每日深入宿舍关心问候,为同学们送去水果和必要的生活用品,并要求他们每日测量体温,关注自身健康。自放假至今,全体学工干部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待命。

积极宣传,加强引导。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积极转发权威媒体网站疫情信息,宣传普及防控知识和防治要求。推送《致全体西法大学子的一封信》《致湖北籍学生的一封信》《西法大学子共抗疫情承诺书》《致全体辅导员的一封信》等,引导广大师生增强防护意识,科学做好防护,正确理性认识疫情,不信谣、不传谣。调动学生党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团员、学生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开通网络心理咨询服务平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生情绪调适,帮助学生缓解、消除因疫情带来的心理恐慌和焦虑情绪,保持身心健康,以理性平和、积极乐观的心态应对疫情。截至目前,学工系统推送疫情防控原创文章30余篇,转发权威媒体平台文章60余篇,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役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

提前谋划,做好准备。制定学生返校工作预案以及学生筛查、隔离管理、日常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工作方案等,为学生顺利返校以及返校后的日常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供稿: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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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现就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青骨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3696) 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本项目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2.青骨项目资助经费由留基委和我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我校配套经费由学校与派出人员所在单位按2:1比例共同承担,所在单位承担经费约为人均3万元/年。申报人员应在提交材料时向所在单位予以说明,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2.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满两年可再次申请。  3.申请人须为我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科研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4.申请人自行联系邀请信,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5.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6.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  7.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3699)。其中,关于2025年适当放宽青骨项目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的说明:申请人可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但须在外方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根据专栏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材料(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00)。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纸质版材料按以下要求报送。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涵盖项目专栏邀请信要求的各项内容)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依托项目在研证明  6.外方合作者简历(外方提供、正式署名)  7.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六、选派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9月10日-25日  2.留基委录取结果公布:2025年11月  3.留学资格有效期:2026年12月31日前  七、申请流程  1.2025年9月1日前,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  2.2025年9月1-5日,申请人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公派留学申请表》(附件),连同申请材料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审查选拔,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并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送国际处。  3.2025年9月6-14日,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申请人,国际处予以校内公示,如无异议,提交学校审定。  4.2025年9月15-25日,国际处指导评审通过的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网报申请表并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并将网报后形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等材料提交国际处。  5.2025年9月26-30日,国际处于受理单位平台初审材料,上传推荐材料,提交留基委审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梦琳  联系电话:029-88182510  电子邮箱:oiec_nwupl@163.com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417室  附件: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公派留学申请表.doc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5月29日

    2025-05-29
  •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投标以责任单位名义组织,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以对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和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学术支撑作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和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有关键性作用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着力服务党和国家战略需求,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批次重大项目共发布315个招标选题。除方向性选题外,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确立1-2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60-8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附后)投标。本次招标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带*)和具体选题。投标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投标具体选题的,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2025年5月制,以下简称《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字数不得超过《投标书》限定要求。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人须提交300字以内的《选题说明》,简洁明了地说明投标课题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4.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5.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6.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注重发挥重大项目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7.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完成,少数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视实际需要适当延期。  8.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专题数据库(语料库)的,要坚持公益共享原则,结项验收时须实现线上开放使用功能。  七、投标纪律要求  1.责任单位和投标人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按工作程序对《投标书》、投标人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报送。  2.投标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4.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时间安排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7月10日零时至7月25日17时开放。为规范项目申报流程,申报人需在7月21日17时前联系科研处项目科进行形式审查和用印工作,并于7月23日17时前完成系统上传填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并按程序立项。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电话:88182503  邮箱地址:kychu2503@163.com  科研处  2025年5月26日  附件: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pdf 附件: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x

    2025-05-27
  •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推动我校创新型国际化⼈才培养,搭建师生多元化出国留学平台,2024年学校成功获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留基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称创新项目),项目执行期3年,共资助27名师生赴国外合作院校研修访学。根据留基委《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学校将开展该项目2025年度选派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全球治理、国际经贸规则与涉外法治创新型人才培养国际合作项目  (二)留学单位和专业:  1.英国邓迪大学:法学  2.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法学  3.哈萨克斯坦阿勒法拉比国立大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  4.俄罗斯联邦总统直属国民经济与国家行政学院:法学、经济学、管理学 5.美国圣约翰大学:法学  (三)选派规模:访问学者4人/年、博士后1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人/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人/年。  (四)经费资助: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09)。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或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四)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六)选派类别要求: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我校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或外方导师确认的学习计划中列明的期限等确定。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七)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00),访学类(访问学者、博士后)暂未达到可先提交体现外语水平的其他成绩,研究生类(联培博士、硕士)可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达到语言要求。申请拟留学单位录取还需满足相关单位外语条件要求。  三、申请材料  (一)访学类:  1.国外单位邀请信; 2.外方合作者简历; 3.外语水平证明;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5.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7)  (二)研究生类:  1.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2.国外导师简历; 3.外语水平证明; 4.学习计划(外文); 5.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7.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8)  四、选派时间  (一)材料准备:8月20日前  (二)网上报名:9月1日-11日  (三)留基委录取结果公布:10月底  (四)留学资格有效期:2026年12月31日前  五、申请流程  (一)第一阶段:院校录取申请  1. 2025年4月30日前,符合基本条件的意向申请人查询拟留学院校官网相关学院专业情况,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创新项目访学类意向申请表》(附件1)或《西北政法大学创新项目研究生类意向申请表》(附件2),连同表内要求材料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学生申请人还需导师意见)并汇总于《西北政法大学创新项目所在单位推荐表》(附件3),报送国际处。  2. 2025年5月,国际处资格审核并向项目留学单位进行提名,待反馈后向申请人提供拟留学单位联络信息。  3. 2025年8月前,申请人自行进行后续联络,获取个人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和外方合作者/国外导师简历等相关材料。  (二)第二阶段:国家公派申请  1. 2025年8月20日前,申请人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公派留学申请表》(附件4)或《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公派留学申请表》(附件5),连同申请材料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审查选拔(学生申请人需导师意见),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并经组织人事部门(教师申请人)审核后报送国际处。 2. 2025年8月31日前,国际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申请人予以校内公示,如无异议,提交学校审定。  3. 2025年9月1日-11日,国际处指导评审通过的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网报申请表并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并将网报后形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等材料提交国际处。  4. 2025年9月20日前,国际处于受理单位平台初审材料,上传推荐材料,提交留基委审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梦琳  联系电话:88182510  电子邮箱:oiec_nwupl@163.com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417室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创新项目教职工意向申请表.doc 附件2.西北政法大学创新项目学生意向申请表.doc 附件3.西北政法大学创新项目所在单位推荐表.xlsx 附件4. 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公派留学申请表.doc 附件5. 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公派留学申请表.doc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4月14日 

    2025-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