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新时代“枫桥经验”基本理论问题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 2020年12月01日
  • 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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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9日,由我校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新时代“枫桥经验”基本理论问题学术研讨会在雁塔校区召开。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校党委书记孙国华,校长助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出席会议。来自公安部公安发展战略研究所、杭州师范大学、浙江警察学院、中共诸暨市委政法委、诸暨市枫桥经验研究会、诸暨市枫桥经验发展研究中心、山东大学法学院、宁波大学法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以及省内专家、实务部门领导70余人参加会议。

孙国华在开幕式上致辞,他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涵和我校学术团队研究“枫桥经验”的两大阶段,对我校师生继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究提出了要求和期望。

贾宇做研讨会主旨报告,他深情回顾了西北政法大学研究“枫桥经验”的历史,高度肯定研究院近年来开展“枫桥经验”研究的重要贡献。他指出,新时代“枫桥经验”不仅仅是浙江的地方经验,而是已成为国家基层社会治理的方案和“中国经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组成部分之一。西北政法大学作为过去十五年“枫桥经验”理论研究的重镇,起步早、实力强,未来有责任继续引领“枫桥经验”研究,将相关研究推向新的高度。贾宇检察长着重介绍了浙江省检察机关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少捕慎诉”为方针,以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理念,将之融入“四大检察”工作的主要经验和体会。

我校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褚宸舸教授主持会议开幕式。在开幕式上,贾宇、孙国华、汪世荣为研究院顾问代表李集合教授、陈善平会长,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朱继萍教授,新聘任的三位副院长余钊飞教授、马成副教授、王斌通讲师颁发聘书。

开幕式后,研讨会分四个单元进行,多位专家、学者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做了主题发言。

各单元报告结束后,汪世荣教授对本次会议做了精彩评议与总结,他对未来深化全国“枫桥经验”研究以及我校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的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供稿: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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