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陕西省法学会刑事学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我校长安校区图书馆报告厅举行。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杨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次年会由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主办,我校刑事法学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承办,来自陕西刑事法理论界与实务界的22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并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我校刑法学科、刑事诉讼法学科的部分教师和研究生参加了年会。
杨建军在致辞中指出,刑事法研究会为陕西各法学领域输送了宝贵的人才,其社会价值应当予以充分肯定,并对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战略;有意识地增强研究会的凝聚力,将研究会建设成为服务西北地区乃至全国刑事法研究的重镇,打造陕西学术研究品牌;改进研究会的管理制度,推动学术研究常态化,团结人才、发现人才,为人才的成长提供平台和条件。
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研究会会长王政勋教授向全体理事做了2018年工作报告。报告中,王政勋总结了2017至2018年度刑事法研究会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实践推进、社会服务等方面所做的社会贡献,并对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作出了部署。2019年,研究会具体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加强理论研究与学习;(2)进一步加大刑事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的结合力度;(3)在信息化建设、调查研究等方面加强刑事法学研究会的自身建设。
杜发全教授主持了换届的表决环节,经举手表决,全票通过产生279名理事、72名常务理事、12名副会长,王政勋教授继续担任会长,宋志军教授继续担任秘书长。同时,研究会聘请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副会长、曾经为学会的发展做出贡献的前辈们作为刑事法研究会的顾问。 杜发全教授宣读了陕西省法学会同意本次刑事法学研究会换届的批复,并由宋志军秘书长向大会汇报了换届情况。
专题报告阶段,早稻田大学法学博士、原台湾高雄大学资深刑法学教授陈子平做了题为《共同犯罪的几个难题——以实例为做引子》的学术报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赵合理和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谭鹏针对陈子平教授的报告进行了点评。
学术交流阶段,理事们围绕“庭审实质化问题研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及扫黑除恶法律问题”和其他法律问题进行了研讨。
“庭审实质化问题研究”专题由我校刑事法学院院长冯卫国教授主持。我校刑事法学院魏虹教授、西安市公安局张卫副局长、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侦监部平静副部长、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孙佰明检察官,分别作了题为《庭审实质化语境下直接言词原则的确立》、《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与民警出庭作证的思考》、《庭审实质化语境下公诉人的专业化建设》以及《探析刑事证据印证规则的现状及未来》的学术报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法学系的马党库博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张曼慧庭长、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张艳娟副部长以及陕西省普瑞城律师事务所郝大明律师做了点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及扫黑除恶法律问题”专题由我校陈京春教授主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赵旭忠、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志刚、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赵鹏举、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高荣荣分别作了题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视域下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的起算时间点》、《扫黑除恶法律问题分析》、《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刑事政策的运用》的学术报告。主持人陈京春教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监二处处长黄海、我校杨磊副教授作了点评。
“其他法律问题研究”由我校刑事法学院党委书记毕成教授主持。我校刑事法学院陈建军博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冯志恒、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刑事部部长杨小芳、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宋俊毅围绕近期热点问题或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分别作了题为《“日本检察官司法”的流变与评析——以检察官调查书为切入视角》、《“套路贷”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与手段》、《行贿犯罪的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探讨》等报告。碑林区人民法院院长张琳明、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文超、我校刑事法学院博士谭堃、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晶晶做了点评。(供稿:刑事法学院 赵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