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选派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舒洪水教授、2014级博士生彭红军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挂职。舒洪水同志在自治区政法委研究室挂职,任副主任;彭红军在自治区司法厅促进和谐预防犯罪办公室挂职,任主任助理。此次选派教师、博士生赴疆挂职是落实我校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委有关反恐理论与实务双向合作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校首次选派教师在省外政法单位挂职。
学校对首批选派师生到新疆挂职高度重视,校长贾宇、纪委书记罗新远分别亲自前往新疆落实对接相关事宜。贾宇在疆期间,拜会了自治区政法委熊选国书记,王明山、李子顺副书记,就学校与自治区政法委拓宽合作领域达成原则性协议;与昌吉回族自治州有关单位就加强反恐人员教育培训进行了洽谈。罗新远在疆期间,受学校委托,就聘任实务专家为我校兼职教授与有关政法单位达成了共识。
选派师生赴新疆挂职,是我校选派青年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制度的新拓展,是深入推进学校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单位反恐合作的重要措施,对促进学校反恐怖主义教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以及提升学校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能力和水平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