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第六届全国土地法制与社会发展博士生学术论坛在我校召开。论坛由我校和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共同举办,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我校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律科学》编辑部、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教育发展基金会与土地与农村法制研究中心联合承办。开幕式由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薛亮主持。
开幕式上,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房绍坤、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李建梅分别致辞。我校民商法学院教授韩松宣布“第六届土地法制与社会发展博士生学术论坛”征文获奖名单。经过专家评审后评选出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优秀奖八名。
论坛发言环节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张凇纶、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杨青贵、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洪波、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田静婷主持,来自西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南京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重庆大学、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等18位与会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演讲,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9位专家学者对论文内容评议。
本届博士生学术论坛共有来自31所国内知名高校的18名博士研究生和13位专家学者相聚云端开展学术交流和深入研讨,在总结学习第八届学术研讨会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围绕研讨会主题发表了具有理论性、实践性和创新性的主旨演讲。投稿论文和报告发言表现出强烈的中国问题意识、浓厚的学术情怀与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与会人员对论坛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我校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倪楠作会议总结。
(供稿:经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