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下午,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以案促改第二次专题学习研讨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参会,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张学龙主持。
会上,张学龙分别领学了《习近平:严把标准公正用人拓宽视野激励干部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内容。参加本次学习研讨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
党委副书记苏丹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从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围绕培养选拔新时代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出了一系列选人用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选人用人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形势下党组织干部的培养选拔提供了科学指引。具体来说,就是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同时,党员干部选拔、考核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对于党员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副院长淡新昌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党的选人用人工作提出了方向性指引和原则性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是新形势下培养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体现。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定,深刻领悟精神内涵,将选人用人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张学龙在总结发言中表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和党内关于选人用人的制度规定。学院党委要树立科学、正确的选人用人观,在培养选拔干部过程中,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德才标准,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不断拓宽用人视野,落实公正用人的根本要求;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完善学院的选人用人监督体系,健全干部考核机制,明确奖惩升降标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供稿:法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