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与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举行教学实践基地共建签约仪式。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康、北京市兰台(西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李新乾、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胡苗苗、行政主管王萍出席签约仪式,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党委书记赵玎玎,副院长(主持工作)李岚林,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周兵及学生代表参加本次活动。

会上,赵玎玎对到访嘉宾表示热烈欢迎,表示本次共建实习实践基地,是学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希望双方在实习实训、课题研究、社会服务、党建共建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李岚林介绍了学院办学及学科建设情况,表示学院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育人相结合,此次共建搭建起校所合作新平台,是学院积极推进融合法学特色推进学院学科专业发展的有益探索,期待双方发挥优势,深化务实合作。
李康介绍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发展现状与业务布局。他表示,律所拥有丰富的法律实务资源,共建实践基地是深化校所联动、助力人才培养的重要契机,希望双方在实习实训、课题研究、师资共享等方面深化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活动现场,双方签署教学实践基地合作协议,与会人员共同为实践基地揭牌,并举行实务导师聘任仪式。
双方在座谈交流中,围绕人才联合培养、实习实训开展、联合课题研究、师资交流等议题深入研讨。与会人员认为,学院具备扎实的学术科研基础,律所拥有一线实务优势,双方合作基础扎实、发展前景广阔。随后,与会人员一同参观了学校校史馆、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成果展室。
(供稿: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撰稿:王羚锴 审核:赵玎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