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刑事法学院联合西安市长安区第四小学举办“法治班主任”聘任仪式暨法治宣讲活动。长安四小法治副校长、韦曲派出所副所长杜犇,长安区教育局安全法规科副科长安海军,我校刑事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侯颖怡及师生代表40余人参加活动,长安四小校长姚雪佳主持活动。

与会领导为法治宣讲团成员颁发“法治班主任”聘书
长安四小班主任代表谢旭表示,法治班主任为学生教育注入了专业力量,全体班主任将积极配合,将法治宣讲、安全教育融入班会、课堂和日常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法治班主任代表、刑事法学院2024级牛亦龙同学回顾了以往宣讲的经历,表示将以此次受聘为新起点,不断创新普法宣讲形式,以鲜活的案例为切入点,用更生动的法治课堂陪伴同学们成长。
杜犇对学院长期以来的支持致以诚挚感谢,他表示,聘任法治班主任,有助于推动法治教育日常化、常规化,使法治精神扎根校园。侯颖怡表示,本次聘任活动既是对学生专业能力的检验,也是学院立足自身优势、服务基层法治教育的有益尝试,希望受聘同学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守普法初心,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现青年担当。安海军鼓励法治班主任们立足课堂,坚持教学相长,在普法授课与家长沟通中不断反思、打磨自我,提升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进一步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姚雪佳在总结讲话中向刑事法学院及全体法治班主任致以衷心感谢。她表示,学校将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少年警校等阵地,建立法治班主任与带班班主任长效沟通机制,推动法治教育融入日常、见到实效。

仪式结束后,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青苗法润”宣讲分团走进班级,围绕六五环境日与防诈主题开展宣传。
(供稿:刑事法学院 撰稿:刘雨鑫 审核:孙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