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王斌通:奋力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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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作者: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王斌通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新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战略目标,并提出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行动目标,标志着市域社会治理进入新阶段。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再次明确“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以防范化解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风险为重点,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创建活动为抓手,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市域在国家治理结构中处于关键层级,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以城带乡的引擎作用、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与基层相比,市域具备完整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调动一切治理因素的天然优势,化解突出矛盾和重大风险的能力更加明显,但治理对象复杂多样、治理风险严峻重大。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积极谋划、认真推进,才能更好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更好促进治理理念、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更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一、构建多元主体群策群力的社会治理体系

  多元主体群策群力参与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特征。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党政、社会和群众的共同努力。因此,要持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集中发挥党政、社会和群众的治理智慧,持续保持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共谋治理的优良传统,理性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治理形势,成功破解市域社会治理中存在的各种痼疾和难题。尤其是,既要充分发挥党领导市域社会治理的制度优势,全地域、全过程、全方位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市域社会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又要加强政府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还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统筹兼顾不同阶层群体的多样性、差异化诉求,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积极参加服务社会、防控风险、化解纠纷等工作,激活社会治理的基层细胞,健全党建统领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最大程度实现党政、社会和群众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形成解决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难题的强大合力。

  二、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新的时代内涵

  市域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发源地也在基层。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党领导下干部群众社会治理智慧的结晶,不仅被誉为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与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典范,也发展成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方案”。因此,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贯彻于社会治理全过程,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新的时代内涵。打造具有市域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当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发挥区、镇、村三级联动作用,特别是在乡镇构建起“一个中心(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统筹+多部门(司法、人社、法庭、社区民警中队)驻点联合+村居基层预防”的大调解格局和“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一链条解决”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覆盖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街道办加速建设综治中心,以延安精神引领社会治理创新,以“一线工作法”助推平安创建,整合基层社会治理力量,优化人财物等资源配置,在乡镇一级实现便民服务、矛盾化解有机融合,着力实现群众办事、解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这些实践均是巩固基层基础、创新体制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参考和有效路径。

  三、立足市域构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治理模式

  要立足市域,因地制宜,体现优势,探索形成贴合各地治理实际、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治理模式,为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制度提供源源不断的实践和经验支撑。这是由我国当前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决定的,也是与全国各地差异明显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现状相匹配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既要强化顶层设计,通盘考虑,提出明确的方向和任务,也要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尊重地方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形成“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目前,浙江省诸暨市推进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平台建设,强化“线上”与“线下”密切互动,凸显大数据优势,形成以“平台”为核心的市镇联动、部门联动、政社联动、全市一体的共治共建模式。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实施“1133”牧区社会治理模式,通过构建一个实战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套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打造驻村工作、人民调解、政法服务三支基层工作团队,探索社会治理信息化、综合服务流动化、固定场所集中化工作模式,实现了服务方式从单一向多元转变,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工作作风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改善了党风、政风和民风,形成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牧区样本”。这些符合地方实际的经验,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力推动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总之,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为突破口,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发展与创新相结合,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实现社会繁荣稳定与人民安居乐业。

  (本文系“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西北政法大学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研究创新团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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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3年9月20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省绍兴市考察。他来到枫桥经验陈列馆,重温“枫桥经验”诞生演进历程,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情况。1963年,浙江绍兴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主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枫桥经验”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由基层社会治理的范本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立足基层、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明特色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展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一切举世瞩目成就的基石。社会治理的根基在基层、矛盾纠纷发生的场域在基层,“枫桥经验”发挥功能的基础也在基层。实践表明,“枫桥经验”是在社会基层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矛盾和问题的典范。无论是“枫桥经验”,还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其核心价值始终不变,都是以人民为中心,不仅重视加强基层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良好关系,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发挥聪明才智;也强调党政机关在政策制定与实施、纠纷预防与化解等方面,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与否作为检视治理成效的根本标尺,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和个人利益、集体利益的协调并重作为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考量。因此,新时代“枫桥经验”是紧贴实际、扎根基层的经验,它的制度关怀触及群众生活的细致末梢,它的治理成效成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来源。实际上,正是党正确贯彻群众路线,充分支持群众、信任群众,形成了党群联动、多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才使得风险预防、矛盾化解、文化传承、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等具备了有温度、有效率的基层社会基础。 与时俱进、推陈出新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保持生命力的关键所在 “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见证了我国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进程。“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够在不同历史时期作出持续性的贡献,除了贯彻群众路线,还在于基层干部群众对大政方针的深刻领会和对成功做法的总结坚持,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了制度层面的自觉探索。可以说,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了自律和他律、刚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人力和科技相统一。其中,既延续了以人为本、贵和尚中、追求和谐的传统智慧,也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维护合法利益及稳定生活秩序的需要,还探索出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新路径。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内涵,融合了马克思主义先进理论、中华民族治理智慧、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经验,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生动写照,也是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杰出成果。它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已经超越了单纯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经验,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也成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制度的经典样本。 实事求是、创新发展是新时代“枫桥经验”释放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治理制度的优越性得到了充分彰显:社会建设全面加强,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发展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续写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要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首先,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其次,要加强供给能力建设,及时梳理饶有特色、成效显著的社会治理经验和典型做法,提炼总结社会治理规律,鼓励各地在此基础上探索制定基层治理领域地方立法,重视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行业章程等修订与实施,形成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重点领域有法可依、国家法与民间法衔接互洽的法治秩序。最后,发挥“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综合治理机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深厚历史底蕴的社会治理文化,让明是非、辨善恶、守诚信、知荣辱的文化观念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在遵守规范的同时,涵养法治意识,加深文化认同,提升道德风尚,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和标本兼治。 作者:王斌通(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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