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新闻网】不断谱写文化强省建设的华美篇章——《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解读

  • 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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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姿颐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9月24日审议通过《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日前,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朝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部长袁祖社接受记者采访,对《条例》进行解读。

问:根据《条例》,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应当加强延安精神、照金精神、西迁精神等伟大精神阐释研究。加强秦岭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关中文化、黄土文化、汉水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阐释研究。这条中对于伟大精神的列举,主要依据什么?对于相关研究有哪些促进作用?

马朝琦:延安精神、照金精神、西迁精神都与陕西密切相关,3种精神同时位列2021年国庆节前夕发布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第一批伟大精神(共46种)。《条例》特别列举这些伟大精神,有利于我省广大社科工作者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发扬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有效宣传、研究延安精神等党的宝贵精神财富的基础上,立足我省丰富的文化资源、鲜明的研究特色、深厚的学术积淀,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激发活力、释放潜能,更加专注于陕西高质量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继往开来、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谱写文化强省建设的华美篇章。

问:《条例》对新型智库建设作出了相关规定。请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将如何贯彻《条例》,建强新型智库平台?

袁祖社: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由省教育厅、陕西师范大学共同建设,依托陕西师范大学学科优势,汇聚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力量,开展有组织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将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课题发布、学术研究方面聚焦延安精神、照金精神、西迁精神开展工作;聚焦陕西社会科学有生力量,组建社科大军,不断扩大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的学术影响力,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端新型智库,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问:《条例》规定,本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引导、监督惩治职责明确、高效协同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您如何看待这一规定?

袁祖社:学术诚信是十分关键的问题,是学术研究的根本。学者在进行学术研究过程中,必须增强学术自律。学术诚信的问题目前不仅存在于大学,也存在于一些研究机构。建立健全科研诚信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需要对学术造假进行震慑。

同时,知识产权问题应该得到重视。《条例》的出台释放了信号,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权益需要被重视。如果知识产权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必然会滋生造假现象。应该明确学术成果归属、使用权限、收益分配等标准,加强对学术期刊、数据库平台的监管,避免变相侵占作者权益,引导社科工作者增强维权意识。

问:《条例》出台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马朝琦:《条例》将会在3个方面产生积极影响。一是进一步完善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系统运行高效顺畅。《条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根本要求,进一步理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利于相关部门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凝聚共识、汇聚智慧、积聚合力。二是进一步明确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基本方位,推动工作实施增效提质。《条例》坚持立足陕西实际形成陕西标识的重要要求,通过明确优化学科、激励创新、人才发展和聚焦特色等规定,进一步厘清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布局重点和方位导向,利于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和工作者坚定立场、明确主业、创新成果。三是进一步激发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巨大潜能,推动成果产出精彩纷呈。《条例》通过明确实施机制、普及职责、社会支持和宣传发布等规定,进一步厘定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交流活动和社会参与的工作方式和脉络结构,利于激励人才成就自我、实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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