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新闻】【群众新闻】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我校副校长马朝琦接受采访

  • 2025年10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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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新闻】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我校副校长马朝琦接受采访https://qidian.sxtvs.com/timing/share/content/10654306

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9月底正式公布。

日前,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二级教授马朝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部长袁祖社接受记者采访,对《条例》进行解读。

问:根据《条例》,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应当加强延安精神、照金精神、西迁精神等伟大精神阐释研究。加强秦岭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关中文化、黄土文化、汉水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阐释研究。这条中对于伟大精神等的列举,主要依据什么?对于相关研究有哪些促进作用?

马朝琦:延安精神、照金精神、西迁精神,都是源发于陕西、彰显于陕西、实践于陕西的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精神,三种精神同时位列2021年国庆节前夕中央宣传部梳理并正式公布的第一批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共46种)。

《条例》特别列举这些伟大精神,有利于我省广大社科工作者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发扬革命先辈们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有效宣传、研究、践行延安精神等党的宝贵精神财富的基础上,立足我省丰富的文化资源、鲜明的研究特色、深厚的学术积淀,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激发活力、释放潜能,更加专注于陕西高质量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继往开来、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谱写文化强省建设的华美篇章。

问:《条例》对新型智库建设作出了相关规定,请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将如何贯彻《条例》,建强新型智库平台?

袁祖社: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由省教育厅、陕西师范大学共同建设,依托陕西师范大学学科优势,汇聚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力量,开展有组织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25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将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课题发布、学术研究方面聚焦延安精神、照金精神、西迁精神开展工作;将聚焦陕西社会科学有生力量,组建社科大军,不断扩大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的学术影响力,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端新型智库,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问:《条例》规定,本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引导、监督惩治职责明确、高效协同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您如何看待这一规定?

袁祖社:学术诚信是十分关键的问题,是学术研究的根本。学者在进行学术研究过程中,必须增强学术自律。学术诚信的问题目前不仅存在于大学,也存在于一些研究机构。建立健全科研诚信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同时,知识产权问题也应该得到重视。《条例》的出台释放了信号,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权益需要被重视。如果学者的知识产权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必然会滋生造假现象。应该明确学术成果归属、使用权限、收益分配等标准,加强对学术期刊、数据库平台的监管,避免变相侵占作者权益,引导社科工作者增强维权意识。

问:《条例》出台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马朝琦:《条例》将会在三个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一是进一步完善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系统运行高效顺畅。《条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根本要求,进一步理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利于相关部门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凝聚共识、汇聚智慧、积聚合力。

二是进一步明确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基本方位,推动工作实施增效提质。《条例》坚持立足陕西实际形成陕西标识的重要要求,通过明确优化学科、激励创新、人才发展和聚焦特色等规定,进一步厘明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布局重点和方位导向,利于党校、社会科学院、高等学校等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和工作者坚定立场、明确主业、创新成果。

三是进一步激发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巨大潜能,推动成果产出精彩纷呈。《条例》通过明确实施机制、普及职责、社会支持和宣传发布等规定,进一步厘定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交流活动和社会参与的工作方式和脉络结构,利于激励人才和研究成果在为祖国、为人民立德立言中成就自我、实现价值。(群众新闻记者 王姿颐)

【群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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