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我校副校长、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马朝琦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

  •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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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9月10日,首届中拉人权圆桌会将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来自中国和16个拉美国家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将以“文明多样性与人权实现路径的选择”为主题展开研讨。

“中国和拉美进行人权对话,正逢其时、恰逢其势。”受邀参会的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马朝琦日前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时表示,中国与拉美远隔万里,在人权实现路径选择上有相似、共通之处也存在诸多差异。中国与拉美国家围绕人权议题进行对话,既是中华文明“和而不同”理念的当代呈现,更体现出双方尊重人类文明多样性、推动文明互鉴的重要意义。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中国和拉美相距万里,为何能实现人权对话?

马朝琦:一方面,中拉人权对话正逢其时。今年是构建中拉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十周年。十年来,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拉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中拉关系进入平等、互利、创新、开放、惠民的新时代。在此基础上,中拉之间加深各领域各层级的对话,都顺理成章。

当今世界正值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西方国家与非西方国家的力量对比正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按购买力平价计算,2023年金砖国家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三分之一,创下新纪录,而七国集团经济体的比重降至29%。发展中国家已成为世界经济重要的稳定器。世界秩序的重组不再单方面取决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中国和拉美作为全球新兴市场的重要代表,有需要也有必要开展更深入的对话交流。

另一方面,中拉人权对话恰逢其势。人类文明是由不同地区的不同种族、不同民族共同创造的,在数千年的人类历史长河中,不同国家和地区基于各自独特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土壤,形成了各自的文明形态。当今世界上有2500多个民族,分布在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国家有着各自的发展进程,不同程度上为人类文明发展的不同方面作出了贡献,各文明形态并无优劣之分,只有特色之别。一些国家将所谓文化差异描绘为“文明冲突”的观点,其底色是传统的“西方文化优越论”;个别国家习惯以“人权教师爷”自居,对包括中国和拉美一些国家的人权状况指指点点,其实质仍是意识形态偏见。

然而文明多样性是无法消解的,国际格局正朝着完善全球治理、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方向前进。中国与拉美国家围绕人权议题进行对话,既是中华文明“和而不同”理念的当代呈现,更体现出双方尊重人类文明多样性、推动文明互鉴的重要意义。

中新社记者:您提到儒家传统的“和而不同”理念,其对当今国际交往、人文交流有何借鉴意义?

马朝琦:“和”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中国人一直所追求的“和”并不是随波逐流、相互依附之“和”,而是在尊重差异基础上的多样性之“和”,这也就强调了“和而不同”理念在传统文化中的核心地位。中国传统“和而不同”理念,萌生于距今2800多年前的“和”“同”之辩,主要代表人物是史伯和晏婴,在此基础上由孔子正式提出了“和而不同”概念。

《国语》记载,西周末期思想家史伯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命题;《左传》记载,晏婴曾以和羹为喻劝谏齐景公,提倡君臣之间应该存在不同的见解和主张,只有互相启发、协调和接纳,国家才能政通人和、兴旺发达。孔子则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而不同”成为儒家的核心主张之一。及至后世,“和而不同”理念更是被广泛运用于治国理政实践和处理外交关系的活动之中,其内涵也在随着社会客观环境和主观需要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

从国际交流的角度审视“和而不同”理念,可将其基本内涵概括为:尚和精神、矛盾思维、包容态度和重义轻利四个方面。

首先是尚和精神。“和而不同”理念的价值取向是“和”,实现“和”这一目标的路径在于“不同”。尚“和”精神不止于春秋、不止于儒家,而是在中华传统文化中扮演了串联始终、总揽各方的重要作用。墨子之“兼爱”、老子之“无争”、庄子之“天人合一”,最终都是将“和”的状态作为追求目标。此后的历史进程中,“和”逐渐拓新出中和、和平、和谐等等内容和含义,成为中国参与国际交往的重要标识。

其次是矛盾思维。从史伯开始,“和而不同”就逐步体现出一种对立统一的哲学理念和思维方式。一是承认“和”且认同多元状态,甚至将“不同”看作“和”的必要前提;二是认同多元并非是各自对立、隔绝或完全同质的多元,而是在多元互动中提倡相互交流、促进与转化;三是在实践目标上追求稳定与发展,即在“不同”的客观条件下争取达到“和”的目的与指向。

再次是包容态度。孔子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强调要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而不能忽略他人感受,将自己的想法和认识强行推广。对他人感受和行为的尊重,既是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对个体自主选择权利最直接、最生动的体现,更获得包括广大拉美人民在内的不同种族、不同肤色、不同国籍、不同出身的人类共识,成为写入《世界人权宣言》的“金律”。这种包容态度在外交实践中也有深刻体现,一方面体现在中国坚持自身特色的同时,积极汲取着其他国家与文明的优长,另一方面体现在中国对不同国家与文明差异性的尊重和接受,促进世界多样文明之间的和谐共处。

最后是重义轻利。从“和”“同”之辩到“和而不同”理念的提出和发展,是一个不断人格化、实践化的过程。其中,道德品格的实质就是重义轻利的正确义利观。正确对待和处理“义”与“利”的关系,重视道义、秩序与责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外交的一个鲜明特色。君子人格同样是一个政党、社会、国家所追求的高尚品质,中国提出并倡导的正确义利观获得广泛国际认同,证明其符合时代潮流。

中新社记者:中国与拉美,如何在现代化进程中维护文明多样性,选择适合自身的人权实现路径?

马朝琦:一是在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基础上促进文明互鉴,推动各文明间交流合作,让多样性成为人类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的源泉。任何一个文明都不是孤立发展的,回顾历史,中华文明先后借鉴吸收了南亚文明、中亚西亚文明和欧洲文明的有益成分,并进行本土化改造,形成新的文明构成要素。

今天,以中国和部分拉美国家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崛起和国际格局变化,证明了现代化道路是一个开放的过程:不只是西方的,也是非西方的;不仅有亚洲的,也有非洲的、拉美的,同时还有中东的。开放过程中的各国各地区对现代化道路的探索和实践证明,必须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尊重各国各民族文明。

以民主与人权保障制度为例,各国的民主和人权实现路径和制度设计,成长于各国人民的实践探索和智慧创造,都是民主和人权的不同体现。世界各国需要在承认民主和人权作为人类共同价值追求的同时,承认民主和人权形态多样性与差异性,并在此基础上加强交流互鉴。此为一。

二是通过文明互鉴,推动各文明形态的汇聚和融通,在更高层次上升华为新的多样性,以此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实现文明互鉴,首要的是改变西方中心主义把控话语权的现状,让世界上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明都有平等的话语权。回顾历史,中华文明对欧洲的启蒙运动曾产生重要影响,莱布尼茨、伏尔泰、卢梭等启蒙思想家都曾从中华文明中汲取思想智慧;中华文明则与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多种文明形态长期和谐相处,从中汲取养分。这既符合人类文明多样性和现代化道路多样性的客观实际,也有利于全球意识下世界文明的发展与繁荣。因此,应当尊重世界文明形态和文明体系的多样性,倡导开展不同文明间的对话,保护各民族文化个性,维护文化主权。

最后,在全球化日益发展的今天,纯粹独立的文明形态已不再可能,而是在相互影响下形成文明的多元共存。中华文明是推动世界和平发展、维护人类文明多样性的文明形态。中国在国际上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始终认为各国有权选择自己的民主与人权发展道路,愿同世界各国、各文明形态加强交流合作、互学互鉴,共同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受访者简介:马朝琦,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兼任全国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陕西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会理事长、陕西省中共党史学会副会长、陕西省廉政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与党的建设等。主编或副主编学术著作4部,参编学术著作3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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