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理论研究丨探索加强涉外法治高端人才培养之路

  • 2024年09月25日
  • 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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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是第一资源。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是新时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的一项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需要一批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端人才。但是,目前培养出的涉外法治人才存在实践应用能力不足的情况,究其原因:一是培养计划内容扁平化,法学教育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仍侧重讲授国内法,对国际法、比较法的教学和研究还比较薄弱,缺乏针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专门化课程。二是人员与资金相对匮乏,具备国际视野、实践经验、语言能力、学术背景、教学能力、跨学科研究能力的涉外法治方向的高端师资力量短缺。同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资金有限,影响了国内外教学资源的引入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三是课程体系重理论轻实践,国内对实践能力教学的重视度还有所欠缺,课程设置未能与实践较好结合,法律实践课程教学形式也较为单一,导致涉外法治人才实践能力不足、纠纷解决实战技能较弱、创新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偏低。四是校内外衔接合作不足,政府、社会、高校三者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中的衔接性不强,致使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出现平台少、资源整合不够、见效慢等问题。此外,国内高校与国外法学院校的合作与交流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为通过培养涉外法治高端人才促进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国家间的法律交流与合作、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保护等关键领域有效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法律秩序,我们需要优化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实践能力,拓展国内外合作交流渠道,推进国际法学科体系建设。要通过系统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为此,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推动法学教育改革,健全涉外法律教育体系。要加强国际法学科建设,增加国际法、比较法、涉外法治、国际关系等课程在法学教育中的占比,提升法考国际法考题比例,在法学类核心期刊开设涉外法治专栏,在高等院校开设涉外法律专业和模拟实践课程,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要加强国别法教学研究,鼓励学生掌握特定国家的法律文化与制度,以科研项目的形式撰写国别法研究报告。要探索联合培养模式,支持国内院校间举办“法学+外语”培养项目,支持国内院校与国际知名法学院校开展交换计划、暑期交流、短期访学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教育的国际化水平。

加强涉外法治师资建设,增加教育经费投入。要进一步完善涉外法治教师团队的选拔、培训与管理机制;建立高校教师与实务人员双向流动机制,一方面增加高校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的机会,另一方面聘请实务界专家进高校担任客座教授,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论证、实务教材编写、实践经验教学全过程。要实行多元化教师评价标准,优化奖励激励、资助补贴机制,保障教学效果。要广纳天下英才,从国外引进知名国际法专家加入教学团队。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虚拟仿真实验室、涉外仲裁模拟实验室等,着力研究具有重大价值的涉外法治专项课题。

坚持实践能力导向,精准培养涉外法治人才。要畅通国家重点支持领域的涉外法律工作、交流与实训渠道,让学生通过在国际组织、驻外使领馆、跨国公司、律师事务所、政府部门等机构实习,通过分析国际法律案例以及参与国际模拟法庭、国际仲裁庭等活动,积累涉外法律实践经验,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此外,要加强对外交、商务等领域一线实务人员的专业培训,依托高校举办涉外法治专题研修班,聚焦涉外法治实践中的专项领域,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律专家和一线实务人员授课,提升培训效果;通过参加国际法律会议、交流项目等方式,拓宽国际视野。

统筹多元联动与内外协同,深化人才培养合作。多元联动,即政府、社会、高校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政府可以出台鼓励和支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建立国际法律教育联盟、涉外法治人才交流中心等平台,推动和资助联合研究、短期交流等国际合作项目,进一步加强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监管。社会可以整合资源,鼓励企业等非高校机构积极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与律师事务所、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专业机构建立合作。高校可以有效利用政府和社会提供的平台和资源,加强师资交流、学生交换、研究合作。内外协同,即加强国内与国外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国内高校可以与国外高校共同合作开发课程、共享教学资源,推动国内教师出国访学和进修,同时接收国外优秀教师前来交流,开展国内外学生的交换项目,为学生提供海外学习、实习机会,从而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做好人才储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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