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西北政法大学调解研究院

  1. 首页
  2. 调解研究院
  3. 学术交流
  4.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学术交流

《调解研究》网络首发|拓文权:王玉理调解法——“马锡五审判方式”在铜川的实践与探索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 发布者:个人债务与金融纠纷法治研究中心
  • 浏览量:

《调解研究》网络首发丨拓文权:王玉理调解法——“马锡五审判方式”在铜川的实践与探索

 

调解研究》编辑部首发

为了广大专家、作者和读者及时了解本刊最新录用的论文,推动最新科研成果迅速传播,我们将在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网络首发论文。欢迎各位学者关注、阅读和转发。网络首发文章的内容、版式可能与正式刊发版本稍有差异,请以正式发表为准。

 

王玉理调解法

——“马锡五审判方式”在铜川的实践与探索

《调解研究》2025年第1

作者简介:拓文权,男,19837月出生,中共党员,2026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现任铜川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近年来在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重点工作中,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取得了较为突出的业绩。

 

 

摘要:本文以铜川市耀州区人民调解员王玉理的调解实践为研究对象,探讨其在继承与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基础上形成的“王玉理调解法”的理论框架与实践成效。该调解法以“四心四勤”“两讲四情”“四要四不要”及“听、劝、调、和”为核心方法,强调情理法融合、主动调解与基层矛盾就地化解,成功调处各类纠纷,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铜川市通过设立“王玉理工作室”及推广其经验,构建了以制度化、规范化、专职化、多元化、品牌化为特征的人民调解新模式,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有益借鉴。

关键词:王玉理调解法;马锡五审判方式;“枫桥经验”;人民调解;基层治理

 

人民调解制度我们国家独创,被西方学者誉为司法制度中的“东方之花”。作为司法制度的延伸,人民调解制度为化解社会矛盾、消除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我国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第一道防线”。在抗日战争时期,马锡五把走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运用到审判当中,坚持调解与审判相结合,克服主观主义办案方式,执法严正,刚正不阿,被群众誉为“马青天”,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提高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公信力。铜川市耀州区人民调解员王玉理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从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老调解员,他始终坚持以法育人、以情动人,探索新路子、开出好方子,先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00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化解突发案件56起,无一民转刑案件发生,为铜川“共建共治共享”善治格局建设、平安铜川、法治铜川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王玉理调解法”的理论框架与方法论

王玉理是铜川市耀州区石柱镇新兴村土生土长的农民,50年来,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守调解工作一线,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凭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执着、对乡里乡亲的强烈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通过“说情、说理、说法、说德,解忧、解难、解愁、促和”,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本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并独创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被我们总结为“王玉理调解法”。“王玉理调解法”与“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一脉相承,是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在铜川的有益探索。“王玉理调解法”概括起来就是“四心四勤”“两讲两情”“四要四不要”及“听、劝、调、和”。

“四心四勤”。王玉理认为,民间没有解不开的疙瘩,做好调解工作要有“四心”,即热心、细心、耐心、责任心;他在工作中还总结出了调解纠纷“四勤”法,即勤学习、勤动脑、勤动腿、勤记录。

“两讲四情”。调解是把法、理、情巧妙地融为一体,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解决矛盾纠纷的一门艺术。掌握这门艺术,要做到“两讲四情”。“两讲”,一是讲道理,做有原则的调解。理不辩不清,调解不是“和稀泥”,要顺利把案件调解下来,必须充分考虑当事双方的过错责任,杜绝“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情况,为当事人双方做好心理预期调整,分析矛盾成本,把道理讲透,让双方信服。二是讲法律,做有底线的调解。调解要依规依法进行,不能在调解中出现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对当事人的不合理诉求,该拒绝的要坚决拒绝,并讲清原委,调解成果尽量进行司法确认,保障协议执行到位。“四情”,一是吃透案情,就是要把所涉纠纷的事实、经过,适用的法律搞清楚,就好像一个医生对病人的病情一定要了解清楚才能开方抓药一样。“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想调解成功,就要了解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经过,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认识误区和问题症结。二是融入真情,就是要带着满腔热情去做思想工作,不能敷衍推责,也不能生冷硬推,让工作有动力、有感召力,才能引导当事人之间进行情感上的沟通,从而使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三是拉近感情,就是要取得当事人的信任,要让当事人明白,调解是站在他们的角度上,为了他们的利益。四是互换心情,就是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要经常换位思考,才能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

“四要四不要”。一是要学习、不要懈怠。要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调解依法、解决问题靠法,以法服人,不要因调解遇到困难而放弃调解。二是要主动、不要被动。做好调解工作,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阳光调解,牢牢抓住调解主动权。三是要多动脑、不要轻易表态。调解时要察言观色,灵活运用调解技能技巧,讲话要掌握好分寸。四是要动情、不要讲情。要用情感打动人,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让其换位思考,德、法、情、理相结合,走出“牛角尖”,心平气和地主动配合调解。

“听、劝、调、和”。一听,即耐心细听双方当事人纠纷原委,分析各自想达到的目的。二劝,即从法律方面劝,明确行为是否违法;从情理方面劝,知道得理要让人;用身边事例劝,换位思考以达求和。三调,即使双方情绪不稳,指出其优缺点,是否违反法律政策,是否违反“村规民约”,通过调解达成双方满意的效果。四和,即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签字盖章,握手言欢,满意而归。

“王玉理调解法”成为铜川人民调解的特色品牌

“五十年乡间路,一辈子调解情。”王玉理继承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践行“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在多年调解工作实践中,先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00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化解突发案件56起,无一民转刑案件发生,将“马锡五审判方式”落到了实处,先后荣获全国“五五”“六五”普法先进个人、全国千名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全国人民调解能手、陕西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铜川市司法局为了宣传推广王玉理同志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先后在耀州区新兴村、区司法局和铜川市司法行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设立了“王玉理工作室”,发挥王玉理调解能手的示范作用,利用工作室的平台功能,进一步拓展“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工作方式,创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相结合的多元化解调解模式,打造铜川市人民调解的特色品牌。

“王玉理工作室”成立以来,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日常调解工作中,王玉理带领、指导工作室的调解员充分发挥情况熟、业务精的优势,进百家门,问百家事,及时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在为当事人进行调解时,工作室的调解员能用一张笑脸相迎、一个座位相让、一杯茶水暖心、一份安慰宽心、一次劝解舒心、一个答复放心,以诚心架起与基层群众心灵相通的连心桥。

全面推行“王玉理调解法”,创新人民调解新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指出,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鼓励通过先行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东方经验”。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入开展,各种深层次的矛盾逐步凸显,人们维权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合同、物权、侵权、劳资等纠纷不断增多,对化解矛盾纠纷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探索新时代矛盾化解的新模式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探索矛盾化解的新模式,广泛宣传王玉理同志调解工作的好做法,积极推广“王玉理工作室”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突出成效,铜川市以“王玉理工作室”为示范引领,通过以点带面,释放工作室的品牌效应,结合实际,在全市其他区县建成“小成说事室”“正强工作室”“明红调解室”,发扬和继承“马锡五审判方式”,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了一批“人性化、亲和力、说服力”和“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调解工作品牌,进一步提升了铜川市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二)“铜川调解五措施”建设调解新高地

一是以人民调解制度化为保障,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铜川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星级评定办法》《铜川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规范人民调解员的选任、职责、管理和惩戒等;全面推行人民调解案件申请或移交、审核、受理、调解准备、调解实施、司法确认、回访和归档等程序,提升人民调解质效;落实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以调解组织规范化为基础,实现社会重点领域全覆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场所设施、人员配备、工作流程以及考核评定标准;结合“法律明白人”培养,按照分级分类培训方式,先后培训各级人民骨干调解员。

三是以调解队伍专职化为方向,注重矛盾纠纷调处实效性。坚持把推进一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按照区县2名、乡镇(街道)2名、村(社区)1名的标准,选聘调解经验丰富、热爱调解事业、法律水平较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率先在全省实现县、乡、村三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制定印发《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在全市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评星定级”活动,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1+2+4”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即区县司法局每月1次、司法所每月2次、村(社区)每月4次排查,做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四是以调解模式多元化为依托,打好矛盾纠纷化解组合拳。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在调解非警务类民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协同辖区民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有效调处化解,做优“公调对接”;深化“群众说事、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官说法”,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设立法官工作室,向基层法院指派专职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做实“诉调对接”;以人民调解协会为基础,建立铜川市司法行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站,以“简易矛盾纠纷分流调,行业矛盾纠纷专业调,复杂矛盾纠纷联合调”为原则,做到“多元对接”。

五是以调解能手品牌化为引领,建设铜川人民调解新高地。以“王玉理工作室”为示范引领,建成以调解能手命名的“小成说事室”“正强工作室”等工作室,为促进调解提质增效注入了新的活力;发挥“智库”作用,邀请西北大学法学院研究课题组深入调研,共同探索推进人民调解队伍职业化规范化建设的新路径,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铜川人民调解工作新品牌;整合人民调解与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资源,探索推行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市级行政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广应用“智慧调解”系统,促进“互联网+”模式真正融入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

(三)放大品牌效应构建调解工作新格局

铜川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解决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服务全市大局,建设法治铜川”这个主线,发挥职能作用,突出王玉理“品牌效应”的示范引领,积极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了以制度化为保障,以规范化为基础,以专职化为方向,以多元化为依托,以品牌化为引领的铜川人民调解工作新品牌,为建设平安铜川、和谐铜川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