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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笔人:王兴运
经济学法是法学类十四门核心课之一。它既是一门理论科学,同进也是一门实践科学。经济法学的这一特性决定了教学中的实践环节必不可少。结合法学教育的特点,以及我院的实际情况,我们为同学们安排了如下实践环节,以促进法学理论的学习,提高同学们的实践能力。
课堂讨论
[意 义] 课堂讨论对活跃课堂教学气氛,增强教师与学生的沟通,锻炼学生的理论研究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协调组织能力、配合能力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目 的] 通过课堂讨论检验教学之效果,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消化、巩固和理解程度,激发学生的创造性。
[课时安排] 在计划学时内安排两次,每次2学时。
[实施步骤] 课堂讨论是有组织的教学实践活动,是教学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我们认为,课堂讨论应依以下步骤实施:
(1)选定讨论之题目。
(2)公布讲论题目。
(3)介绍相关资料。
(4)分组进行讨论。
(5)总结发言。
(6)教师点评。
1、选定讨论之题目。讨论题目之选定非常重要,往往左右着讨论能否顺利进行和讨论进行的激烈程度。讨论题目应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具有可讨论性,是学科的前沿问题,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学生关注的难点问题。为使讲座充分进行,在讨论题目的设定上还可以多一些,供学生们选择。
2、公布讨论题目。为了使同学们能够有充足的准备时间,保证讨论的顺利进行和讨论的质量,应该将讨论题目、具体安排于一周前通知大家。遇到有些理论前沿问题,需要进行事前调查才能保证讨论顺利进行的实践热点问题,给予同学们准备的时间应该更长。
3、介绍相关资料。考虑到同学们对所讨论问题的初次接触,同时为了保证讨论的质量和讨论的顺利进行,在讨论题目和讨论安排布置的同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同学们提供资料上的方便:(1)背景资料;(2)相关资料;(3)法律条文;(4)客观事实。
4、分组进行讨论。为了调动每一位同学的积极性,使每一位同学都有发言的机会,课堂讨论以分组进行为宜。在分组上,宜小不宜大,每组最好不超10人,由同学们自由结合,并由教师指定或小组成员推举一人做小组长。小组讨论在小组长的组织下进行。
在讨论进行中,应由一名同学担任记录,将每一位同学发言的基本思路、基本观点记录在案,为总结发言打下基础。
5、总结发言。在小组发言的基础上,由小组长或小组长指定的同学向全班介绍他们小组讨论的情况,基本的主张和重要观点。
[教师点评] 小组讨论完毕,总结发言结束后,教师应该对本次讨论进行点评。点评应以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概述本次讨论的过程;(2)所取得的成绩;(3)存在的不足;(4)改进的措施;(5)建议。
[讨论地点] 小组讨论可以在教室集中进行,也可以在学生宿舍分组进行。但在学生宿舍分组进行的讨论,任课教师要亲临宿舍进行指导和检查。
学生讲授
[目 的] 为了提高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使同学们对教师这一角色有一个感性的认识,活跃课堂气氛,考察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讲授和运用能力,由学生充当教师,亲临讲坛,直接讲授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
[基本要求] 学生当“教师”,毕竟是第一次,所以,为了使学生讲授收到良好的效果,必须做好讲授前的准备、计划和组织工作。具体要求是:
1、由学生讲授的内容应该是教材、教学大纲中较易的内容,即易懂、易归纳、易讲授,应避免将太难的题目作为学生讲授的内容。
2、教师必须与学生进行沟通,掌握学生对所讲内容的理解程度,检查学生的教纲、教案及讲授方式,帮助讲授学生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3、由教师为学生讲授具体的讲授技巧。
4、如时间允许或条件可能,最好由讲授学生向任课教师先行试讲,至少试讲其中一部分。
[讲授人选] 学生讲授的人选的确定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1、学生自荐;
2、同学们推荐;
3、教师指定。
以上三种确定人选的方式应依序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生讲授的顺利进行以及讲授的质量。要鼓励学生自荐和学生推荐。
[讲授学时] 学生讲授的时间应以1学时为宜。学生讲授宜在学期进行到中期为宜。
[教师点评] 对学生讲授的内容、方式、效果,在学生讲授完毕以后,教师应当立即进行点评。点评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讲授内容是否丰富、充实;(2)讲授思路是否清晰;(3)讲授艺术是否得当。当然,对学生不能有过高的要求,基本符合教学要求即可。
学术讲座
[意 义] 学术讲座是同学们拓展视野,进行学术交流,提升理论水平的重要途径。所以,在经济法学教学中应适应安排学术讲座。
[讲座类型] 经济法学教学中的学术讲座既可以是理论性的,也可以是实践性的,但应侧重于理论性的学术讲座。
[场 次] 学术讲座每学期至少安排二场。
[基本要求] 进行学术讲座一定要有计划、有组织,尤其是组织,否则效果会适得其反。依据我院实际,学术讲座的具体安排如下:
1、确定主讲人。一场好的学术报告,主讲人的确定十分关键。我们拟采用的做法是:理论性的学术讲座邀请院内外经济法理论界的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实践性的学术讲座邀请公、检、法、司及律师界的知名人士进行。职务、职称应当考虑,但不是最重要的。
2、组织学生听讲座。近几年来,我院学术气氛日浓,同学们听讲座的热情渐高,所以,听讲座应以自愿为主,由同学们自由、自主地选择。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讲座,我们认为仍应由系、年级办出面组织学生集体听讲。
3、张贴海报。主讲人、报告题目、时间、地点确定以后即可张贴海报,广而告之。
4、报告人作报告。
5、答疑。报告结束后,应安排报告人进行答疑。学生可事先准备好题目,也可以即兴提问,这样对于活跃报告会气氛十分重要。
6、 结。报告人讲座做完后,应由专人进行点评。点评应从以下几个
方面进行:(1)报告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2)报告的中心思想和主题;(3)报告对学生学习理论知识和提升实践能力的重要意义;(4)对于报告中的几个应予继续关注和探讨的话题。
[费 用] 报告人的费用可由系或院列专费开支。具体标准按学院规定执行。
调查问卷
[目 的] 为了及时了解学生对经济法教学的评价,倾听学生的心声,接受同学们良好的建议和诚恳的批评,在教学进行中可以向同学们进行问卷调查,以改进我们的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基本要求] 调查问卷涉及面广,涉及内容多,同时,调查问卷的技术设计便显得十分重要。又要保证调查问卷的真实、客观,因此,对具体要求了的设定便非常重要。大概而言,调查问卷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调查问卷一般在学期中期进行,最晚应在学期结束前进行。
2、调查问卷所涉及的内容应与我院的教学目标、教学要求相一致,
应力求全面。
3、 调查问卷应向选修经济法学课程的全体同学进行。
4、问卷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
5、调查问卷收集后,由任课教师拆阅、归类和总结。
6、任课老师将同学们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进行归类和总结后集中于教
研室处。
7、 教研室主任的主持下,针对同学们提出的建议提出改进方案,转
变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水平。
[问卷范围] 调查问卷的范围应仅限于学院的范围之内。如条件允许,也可在函授生、自考生、高职生中进行,但应有针对性。
[具体组织] 调查问卷的组织应由学生自行组织,可以集中进行,也可以分散进行,但在填写问卷时,均应将注意事项告知学生,以保证调查问卷的顺利进行和客观真实:
1、 调查问卷应由被调查人本人亲自填写,请勿代笔;
2、 调查问卷应如实、客观地填写,切忌雷同和有不实之辞;
3、 调查问卷字迹应该清晰可辩,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调查问卷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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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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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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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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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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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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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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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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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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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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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态
度
评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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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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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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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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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效
果
评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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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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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辩论
[意 义] 模拟法庭辩论是最能够体现政法院校特色的教学实践活动。近年来,各大政法院校都以此种方式提高学生们的法律实践活动,我院也进行了二次模拟法庭辩论赛。在经济法学的教学实践中,我们也安排了模拟法庭辩论活动,以使同学们感受法庭的真实,煅炼同学们的法律运用能力和思辩能力。
[场 次] 模拟法庭辩论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
[基本要求] 模拟法庭辩论贵在组织安排。大致而言,组织模拟辩论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地点选择。我院设有模拟法庭,所以,经济法学的模拟辩论赛应放在这里进行。在模拟法庭进行法庭辩论最能使同学们感受法庭的真实。
2、辩手选择。人人都有权利当辩手。但考虑到时间和场次的问题,所以,每次法庭辩论会应事先选拔八名辩手,组成原告、被告双方,每方各四名。
3、辩论案例。法庭辩论是实际案例的模拟教学,因此,应事先选择案例。考虑到同学们初次参加法庭辩论,为了使辩论流畅,所选择的安全应较易和具有可辩性,且应以民商事案件为主。
4、赛前准备。为使辩论赛的通畅、精彩,赛前应由专业教师指导学生进行赛前准备。这些准备工作主要有:(1)分析案件;(2)制作证据;(3)书写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4)专门提问等。
[辩论程序] 辩论程序的设计对于辩论赛至关重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辩论之特点设计辩论程序是程序设计的基本原则。概括来讲,辩论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参赛队员入场;
2、介绍参赛双方队员;
3、案情介绍;
4、起诉与答辩。(1)原告方宣读起诉书;(2)被告方宣读答辩状。
5、法庭调查取证。(1)原告方举证;(2)被告方举证;(3)原、
被告双方进行质证。
6、 案件事实交叉提问。
7、 法庭辩论。(1)原告方发言;(2)被告方发言;(3)自由辩论。
8、 最后陈述。
[点 评] 法庭辩论结束后,由专业教师进行点评和总结。当然,在教师点评之前也可以是先由学生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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